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經濟史期中報告 第二題 張儀臻

第二題 經三甲 94208003 張儀臻

1)同意。若視文明發展是由漁獵、畜牧、農耕一直線的必然進程或許過度果斷,不能排除其有可能同時進行而並列存在。人類一開始可能採行的狩獵方式,基於人的本性及人類獨有的少數技術很容易即可達成目標。但事實上狩獵方式取得食物的代價極高,狩獵工具的製作及訓練幫忙狩獵的動物也極費工費時。漸漸的獵人發現有些動物有群居的特性,跟著群居動物的後頭狩獵牠們演逐漸變成畜牧的形式,狩獵與畜牧實質上很難區分。狩獵到畜牧的過程中利弊互見,當人類與動物群居在一起種種的傳染病極有可能散播,但同時畜牧為人類帶來可靠且來源穩定的食物來源。基於人口的漸增,穩定的食物來源相對十分的重要,也因此可以穩定生產食物的農業開始發展。以此推理一方面狩獵一方面畜牧農耕將成為人類生活方式的常態。而漁獵轉變為養殖漁業的過程較可能是因為人類的濫捕導致某種特定的漁獲量銳減而產生養殖漁業,一開始養殖漁業集中在沿海地帶,因沿海擁有人們易接近且接近大自然環境的不可替代的因素。且養殖漁業同樣有穩定的食物來源的特性,我認為養殖及畜牧皆有可能是因為社區部落的形成人口數量激增導致穩定的食物供給量相對而言十分的重要。但仍不能否認少數氣候環境地理環境惡劣的地區,此三種生產食物的方式不可同時並存。但假設氣候及地理條件皆良好的地區,基於穩定食物供給的理由,我相信游牧經濟中必定存在農業經濟的因素。

2)人類如何發現「火」推測應是十分的偶然,閃電或是森林大火等原因。但人類真正學會維持火苗或是學習如何使用才是人類文明的一大進步。一開始火的發現使得人類學習生火進而維持火的不滅,而這樣的工作需要群策群力,使得「火」成為社群生活的第一步。火也具有另一項功能,使得人們圍在火旁,那就是火提供了光和溫暖保護著當時的人們免於蟲跟野獸的侵擾,更加印證了火成為凝聚社會的力量之一。而現代人們將火做最普遍的用途即為烹飪。雖然烹飪並不能證明為人們發現火之後才有之行為,但烹飪卻也為人類文明重要的革新之一。在烹飪被普遍使用之前,人們並沒有共同進食的動機,時常是在狩獵完的當下就食用獵物。而烹飪的行為普遍之後人們開始將社群及進食兩件事結合。狩獵、宰殺進而維護獵物的安全及烹調使得當時的人們有機會聚集,也有了分配食物有福同享的概念。久而久之成為社區聚落形成的雛形。而我認為火的經濟功能在於上述關於社群方面,「火」將人們聚集逐漸的成為社區部落的形式,人一旦被聚集種種的社會活動即將開始發展,例如:以物易物、公共財產等的觀念。此類的活動越趨活絡,社區逐漸擴大為都市,以物易物的行為擴大為市集,熱絡的經濟活動發展人類文明也跟著進步。雖與錢穆大師所認為的:「中國的歷史傳統,常能警惕地緊握著人生為主而經濟為副的低水準的經濟觀。」稍相牴觸,但我認為經濟仍為歷史發展不可或缺的主因。而火是屬於何種財貨,就「集體財」的定義而言不可排除火於集體財之外,火同時也具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特性,也無須付出任何代價就可取得,由此又可將火定義為「自由財」。

參考資料:
食物的歷史 第一章第三章
錢穆「如何研究經濟史」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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